与丈夫关系不和谐,经常遭受殴打,因不堪忍受,妻子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,丈夫获知消息后,以找孩子为名,跑到妻子所在学校,当着同事面对妻子拖拽殴打。针对家暴行为,法院已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妻子哭诉
丈夫曾将她鼻子打骨折
4月14日,华商报记者在洛南县中医院见到了王女士,她向记者哭诉,丈夫长期对她实施家暴,经常为琐事,对她要么辱骂,要么殴打。王女士提供的图片显示,其胳膊上有淤青,嘴角有血迹。
王女士和丈夫都是洛南人,两年前经人介绍恋爱结婚,婚后育有孩子。根据王女士的说法,自从结婚后,丈夫对她经常打骂,包括在她坐月子期间都是如此,鲜少对她照顾。“丈夫曾将我打骨折,因为家暴我实在不堪忍受。”王女士说,这次住院的起因是她向法院提出离婚,10日,丈夫到单位找到她,以要看孩子为名对她殴打。“当着同事面,拽着我头发,把我拖出校园外,扇耳光拳打脚踢,我当时感觉恶心难受,头皮火辣辣地疼。”
“孩子今年不到两岁,我正和他闹离婚,孩子抚养权有可能判给男方。”王女士有所担心才不让丈夫看孩子。王女士说,自己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,但都没有结果,她甚至想到过死,但又考虑到孩子没有那么做。
监控视频
丈夫拽妻子头发拖出校外
14日上午,华商报记者来到王女士所任职的洛南县谢湾中学,提起10日发生的事情,门卫和同事认为王女士的丈夫做的太过分了。一位同事说:“当时她丈夫到学校后,边骂边拽头发,将王老师拖出了校园外,并说这是家务事。”
“先是问孩子在哪里,王老师关门一直不说,后来王老师开门后,被丈夫拉出了学校。”王女士的一位同事说,当时学校一名女老师还一直在挡,后来警察也来了,但因牵扯到家务事,警察随后又走了。
监控视频显示,王女士被一名男子拖拽着头发,一直从学校教学楼位置拖出校园大门,过程持续了4分钟,期间一名女老师在不停地劝止,但不起作用,几名老师则跟在后边,走出校园后,王老师坐到一处桥头,现场聚集了围观村民和同事。就打人一事,王女士的丈夫广先生承认做的有些不合适,他说,自己和妻子因为工作原因见面相对少,偶尔发生争吵,并没有实施家暴。事发当天他是去学校和妻子协商见孩子,但妻子不愿谈及。
谢湾中学校长王斌说,王女士到学校几年时间,他了解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,王老师性格比较内向,作为学校也不好处理此事。“清官难断家务事嘛。事后,学校给王老师批了一周的假,让他们回去好好商量。”
受理离婚
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
14日下午,洛南县法院兑山法庭庭长于济生说,王女士于4月5日向法庭提出了离婚申请,他们已经受理。他说,2016年3月1日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施行,明确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于济生介绍,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,是法院为了保护家暴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、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。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当事人因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,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他们已于4月14日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华商记者 商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