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图片来源:慢新闻—重庆
当沈某得知此次事故自己负全责、要赔偿轿车损失在1万元多时,整个人都慌了神,连忙向对方驾驶员叶某求情。
“他没有抵赖,就冲这点,至少是个诚信,我愿意为他的诚信买单。要不就随便赔点算了,就当是教训吧!他愿意赔多少就是多少,我不还价。”叶某也豪爽就对沈某表示不用他赔偿全部损失。最后在民警见证下,叶某象征性的收取300元的赔偿费,叶某希望沈某以后慢点儿开车。得到谅解后,沈某非常感动,表示以后一定会小心驾驶。
晚报)
6月28日11时40分许,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大路高速路口往大路加油站方向行驶,行驶至电管站路段时,由于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,刹车不及与前方由叶某驾驶宝马车发生事故,导致宝马车右侧车门及后视镜受损。民警调查发现,在电动车驾驶室摆放了一个台秤,台秤的位置刚好在刹车旁边,由此推定是台秤影响了沈某的制动操作才导致刹车无法启用,最后造成此次擦挂事故。
璧山交巡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,从事故现场和两车驾驶员的陈述以及现场痕迹,认定沈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经过初步定损评估,宝马车修复费用超过1万元。